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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耸入云的烟囱,破败的高塔,烟囱吐出的烟雾和云混为一体。
我尽量小口小口地喘气,避免被发现。
这是个废弃了很久的炼铁厂,按理说不会再有人居住,更不会有人烧炭发电。
但是这里显然充满了生气。
所以应该是他们的据点。
仓库里停了七辆面包车,按最少来估算,这里应该有50人。
我如果被抓住了就是死路一条。
我在犹豫,到底该不该去救叶渐熏,我们认识了才不到三天,里面还有两天我在昏迷。
可她跑出来被抓是我的错,而且先前她还救了我的命。
如果我这时候离开,恐怕会内疚一辈子。
再说,谁都会有点英雄主义。
如果有力量的话就当个骑士,抛下别人走的那是二线杂兵,能做英雄的时候谁会愿意去当个杂兵?
我深吸一口气,贴着墙壁慢慢朝里面挪。
灰色的墙皮,锈迹斑斑的走道。
每踏一步都会激起灰尘,阳光不被允许照进来。
我小心翼翼地四处张望,异常安静,不像有人的样子。
哇,那么松懈的吗,抢了美少女都不怕有人来报复的吗。
这帮孙子也太瞧不起我了吧。
我一路摸索着往里走。
霎时间灯火通明,人声鼎沸,炼铁厂的最里面,四十多个人胡吃海喝。
老子跋山涉水来救人,你们就这个态度?
往小了说对不住警察叔叔,往大了说就是不尊敬我!
我侧着身子朝里面望去,离宴席不远处,叶渐熏被绑在一根柱子上。
她手上带着手铐,脚上捆着脚镣,全身上下都被麻绳紧紧勒住,而且似乎正处于昏迷状态。
如果正常人来看,肯定会觉得这女孩子很可怜,而且很难救。
但对于我来说,得换个角度。
人如果能困住什么东西,那会显得淡定从容,用的道具也会整齐而划一。
穿孙悟空琵琶骨的时候就只用了一副铁钩,拴狗子的时候只需要一根麻绳。
因为他们明白,这东西足够了。
稳得不能再稳。
只有当你不确定能不能困住一样东西的时候,才会把所有能想到的东西都用上去,杂乱无章,只图个安心。
麻醉剂,手铐,脚镣,麻绳,这些毫不协调的东西就是如此。
他们并不认为这些东西能困住叶渐熏,所以只能全部都用上。
这更验证了我的推论,我只需要弄醒叶渐熏就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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